近日,做车牌消息,交警河西支队接到举报称,一辆白色小客车号牌后有个‘尾巴’,号牌尾数颜色也不太对。接到举报后,秩序管理大队立即开展调查。
7月5日8时40分许,交警在浯水道沿线发现该车踪迹,并在洞庭路与浯水道交口附近将该车拦下。交警检查发现,该车前后号牌的尾号“7”后面夹着长尾夹,去掉长尾夹,一块小车牌应声而落,数字“7”后面竟还藏着个数字“0”。面对询问,驾驶人承认为了在限行日出行并躲避处罚,便使用长尾夹固定号牌贴,对车牌进行变造。
目前,该驾驶人因实施“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”交通违法行为,将面临罚款5000元,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相关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规定,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同时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,一次记12分。
交警提醒
古有掩耳盗铃,今有变造号牌,有人为了躲避处罚,总是心存侥幸,想蒙混过关,但最终付出的都是惨痛的代价。
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,企图在道路上随心所欲,殊不知,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甚至极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行车途中、安全第一,切莫心存侥幸、因小失大。